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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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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所以,我哥其实也过来了,但是没有露面?”朗星河猜想他哥就是最后的兜底,倘若他们没能在拍卖会上拍下极寒灵宝,届时他哥才会出面帮忙协调。

“没错。”朗夫人亲亲小狗的脑壳,“我家小星真聪明。”哪怕自己将成年人不甚明亮的真实摊开来讲,小孩儿也没有任何的愤世嫉俗,实在难得。

“所以啊,赤子之心最难得。”朗夫人叹息着。便是她,每每看着三小之间的纯纯友谊,也总是羡慕的。

那种没有利益纠葛、没有权衡利弊的纯粹,那种“我的就是你的,你的就是我的”的天真,是世间至宝。

“阿妈,你知道为什么话本里战胜邪恶拯救世界的主角都是少年人吗?”朗星河仰着头问。

“嗯?为什么?”朗夫人被勾起了好奇心。

朗星河从阿妈怀里跳出来,勾着嘴巴狭促一笑,“因为,如果你告诉一个成年人世界即将毁灭,他只会高兴:哇塞,竟然有这种好事!”所以,热血少年漫的主角永远是少年啊!

“哈哈哈!”朗夫人被逗得哈哈大笑,揪住小狗崽的三角耳一通搓揉,“你个小狭促鬼。”

朗星河被逮住,老实待住不动,一对金色的眼睛湿乎乎、亮闪闪,宛若天上的星子,他看着笑得眉眼不见的阿妈,说道,“阿妈,少年人们之所以能有赤子之心,那是因为大人们为他们遮挡去了世界的污浊啊。”

所以,阿妈,如果没有你们为我们遮风避雨,直面残酷世界的我们,又怎么会有纯粹闪耀的赤子之心呢。如此美好的我们,是因为你们的存在而存在的啊。

第56章

“小狼,你看好没有啊,轮到我了!”胡之腾一屁股贴着朗星河坐下,脖子伸得长长地去看朗星河手里的书。

此时朗星河手里捧着的正是前日从拍卖会上拍到的《大荒神兽志》。果然不出所料,这本书上记载了大荒自上古至今,或是传说、或是现存的各类神兽异怪。其中就有上古神兽从从的记载。

据书中记载,西荒南三百里,有山如金如玉,其上多金玉,其下多青碧石。有兽焉,其状如犬,六足,其名曰从从,瑞兽,避祸纳吉,喜金玉,食草露,迅疾如风,耀似金乌,人饲从从,可解百忧。(注:味涩肉柴,食之无味。)

“这书上写的什么啊,食之无味是什么意思?”胡之腾脑袋探到书前,大大的眼睛,满满的疑惑。

朗星河吧砸一下嘴巴,嘀咕道,“这书肯定是个人族写的。”

看看这书记载的都是什么鬼东西:大荒的西边往南三百里,有座山,像金子又像玉石,山的上头是金子玉石,山的下头是青色石头。这山上有一种兽,长得像狗,有六条腿,叫做从从。从从是祥瑞之兽,能够规避灾祸,招揽福报。从从喜欢金子和玉石,平日里吃草叶、喝露水为生。从从的速度很快,像风一样,皮毛闪亮如同太阳。人饲养从从可以消除忧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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