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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4(1 / 1)

军上郡就意味着从继承人的考量中退出。学界也有人根据《赵正书》认为胡亥本来就是嬴政认同的继承人,没有矫诏一事。 但是这里一方面是因为胡亥即位后的操作太蠢太蠢了,他即位后杀兄杀弟杀姐妹的操作令人智熄,真真是“自灭九族”,如果他真的是正义一方,……我不懂他。,我不是很认同秦始皇英明一世结果在继承问题上这么眼瞎;另一方面是因为秦始皇崩于沙丘太过突然,远远不是他个人能料到的,我觉得他带着胡亥说明不了什么。康熙南巡什么的带的也不是太子是吧。 所以本文采用《史记》中的说法:胡亥是矫诏上位的。 毕竟这是小说嘛,不是正史,就当是私设啦~~ 第26章 《过秦论》 “蠢着蠢着,就聪明不回去了。” 张良看着天幕上胡亥的脸隐去,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微妙。 他出自韩国贵族世家,祖父连任战国时韩国三朝的宰相,父亲也连任韩国二朝的宰相,可以说整个张家是与韩国同呼吸。 所以,在秦朝灭掉韩国后,他虽然年轻,却也决心把自己的一生奉献到反秦事业中去。 精通谋略的张良知道,只要秦始皇还在世,六国遗民就不敢有大的动作,因为他们实在是被嬴政打破了胆子。所以他四处谋求刺客刺杀秦始皇。 但是,秦朝就这么灭亡了? 没有亡在纵横家的唇舌上,没有亡在堂堂正正的战场上,而是被他们自己的帝王玩完了。 就算沉稳如张良也不禁感到了一丝破灭。 像他这样的谋略家,虽然也看重胜利,但是最期盼的却是“棋逢对手”的痛快。 但是,像这样的秦二世—— 张良郁郁吐出一口气。 【话说回来,公子扶苏因为“秦法重”而自尽身亡,秦始皇因为“秦法重”而不得不“王负剑”,商鞅因为“秦法重”而无处可逃,五马分尸…… “秦法重”会是秦朝灭亡的主因吗? 说到秦法,我们就得谈谈法家。 法家,亦称之为刑名之学。经过管仲、李悝、吴起、商鞅、申不害、韩非等人的大力发展成为一个学派。法家提倡法治,以富国强兵为己任。 秦国早期的社会经济主要是畜牧业,这种较为粗放的社会生产方式,使得秦国的社会文化崇尚“力”而非“雅”,为秦人接受法家思想做好了社会文化心理方面的准备。 另一方面,秦立国较晚,国家方位也属于传统认识上的“西夷”。与中原各国相比,秦国尚未能建立一套严格的宗法等级制度和礼仪制度。因此,法家思想中“驱民耕战”、“刑无等级”、“论功授爵”等原则在秦国易于推行。 可以说,是法家思想使“秦国”变成了“秦朝”,但是,这也造成了秦统一以后迷信法家学说的潜在危机。 贾谊在《过秦论》(中篇)中写道:“秦离战国而王天下,其道不易,其政不改,是其所以取之也。孤独而有之,故其亡可立而待也。” ——夺天下和保天下不能用同样的方法,秦从战国到统一天下,它的路线没有改,他的政令没有变,所以秦的灭亡很快就来到了。 法家认为,“民之内事,莫苦于民,民之外事,莫难于战①”。为了让人民努力耕耘、作战,必须让人民处于贫穷困弱之中,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,才能让他们听话。 也就是说,在法家看来,富国与富民,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,二者不可兼得—— “民弱国强,国强民弱。故有道之国,务在弱民。②” 但是——但是法家没有意识到,当人民被剥削、贫弱到不能生存的时候,他们就不会再仰仗统治者恩赐下的那一点点食禄,而要自己去夺食! 届时,任何赏罚都将失去作用,国家将不复存在。 在“秦国”时期,外部矛盾远远大于内部矛盾,法家思想的弊病尚未显现。但是在“秦朝”时期,因为之外部约束力量丧失,君主的私欲极端膨胀,弱民理论被推向极致。 极端化的理论指导了极端化的政治实践。 北伐匈奴、南戍五岭、修阿房宫、造郦山陵……以至于“田租、田赋二十倍于古”。 同时,法家集大成者韩非曾说过这样的话:“重一奸之罪而正境内之邪……重罚者盗贼也,而悼惧者良民也”,“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。③” 也就是“杀鸡儆猴”。那只鸡要重重的杀,猴子才能安安分分的。 当秦朝劳役进一步加重,为了镇压百姓的怨声载道,自然要更重的严刑峻法。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。 所以,与其说导致人民暴.乱的是“秦法”,倒不如说是过度的“劳民”。 但是统治者们没有料到的是—— 过于严酷的劳役下,那些贵族们从没有放在眼里的升斗小民活不下去了,他们眼里淬着愤怒的火焰,从田间地头、从劳役之地、从长城脚下抬起了总是低着的头,握紧了手上的工具。 极度的剥削造就极度的反抗。于是,秦末陈涉吴广于大泽乡站起身子,振臂一呼—— 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!”】 李斯出神地看着天幕对于法家和秦朝内政的剖析。 他少年时“从荀卿学帝王之术”,后来修习法家的“术”、“势”。 后世人常常笑谈,荀子的门人总是“欺师灭祖”。李斯、韩非去搞法家了,张苍成了历算学家,陆贾“行仁义、法先圣,礼法结合、无为而治”,融汇儒家、道家及法家思想,倒像是一个杂家。 儒家的本质倡议是从“性本善”论上升到的“仁政”,是血缘伦理、道德、政治合一的为政理念。但是荀子最广为人知的理念是什么? 是“人之初,性本恶”。 如果人性本善,那么人与人之间会很容易理解和宽容。道德自觉下,用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就能规范人们的生活。 但是如果人性本恶,那么对不起,为了形成一个有秩序的社会,只有在道德自觉之外建立一套强制机制,来制约人的欲望和行为。 法制应运而生。 所以李斯的整个思想是建立在“性本恶”论基础之上的,是“好利恶害”的。 李斯的思想理论如此,他的为人也如此。 在秦始皇发怒,要驱逐所有六国之人时,李斯一篇《谏逐客书》以情文并茂的文笔打动了嬴政,使得其承认六国之人对秦国做出的贡献。 ——是李斯真的彻彻底底为秦国着想吗?不是,是因为李斯也不是秦国人。 在韩非入秦时,李斯联合姚贾陷害韩非,用当年嬴政在“逐客令”中驱逐六国之人相同的借口排挤韩非,最终鸩杀韩非。 ——是李斯害怕韩非在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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