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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77(1 / 1)

,老树仙不忘教诲其余人:“往后你等修成真身,可不许私自下界……” 时窈收回神识,仍忍不住幸灾乐祸地想,下界可没有可怕之物,可怕的是那小神尊密密麻麻的尊严散落了一地。 冷哼一声,时窈忽而想到什么:“系统,你先前提及需要五世精元,是真是假?” 【系统:自然是真的!】 时窈心口微松,已过三世,快了。 “开始下个世界吧。” 第76章 都齐了。 申城刚下过一场雨,狭窄幽深的巷子里,地面上踩满了泥浆。 最深处,挂着红灯笼的野堂子里,痛苦的呻吟与讨好的调笑声夹杂在一起,却传不出这条并不长的窄巷。 抱着烟箱的报童习以为常地听着这些动静,几步跑到最里面的狭小简陋的隔间:“时小姐,这是您今天的《新报》!” 坐在小桌子前的清瘦女人动了动,旗袍下的身材瘦骨嶙峋,身上弥漫着浓郁的劣质香水味,与外面隐隐的腥臭味交杂着,越发刺鼻。 报童上前将报纸放到女人跟前,便飞快跑走了。 女人看着眼前的报纸,好一会儿才翻开内页。 一则离婚告示映入眼帘—— 乱世男女分合本属平常,沈聿与时窈女士已于三月前脱离关系,嗣后时女士之事与沈聿再无相干,谨此启事。 “再无相干”。 女人抬手,怔怔地抚摸着这几个字,混乱的眼底浮现几丝迷茫。 下一秒,她的目光落到内页的另一侧,唇颤了颤,手指也僵住。 那里还有一则订婚启事。 沈聿先生、楚笙女士订婚志喜:了却一桩心愿事,全了一场姻缘债。 女人平静地看着那两列恨不得昭告世界的大字,不知过了多久,她将报纸倒扣在一旁,回到小桌子前坐下。 拉开下面逼仄的抽屉,拿出廉价的胭脂口红,一点一点细致地涂抹起来。 昏暗得连光线都是奢侈的环境,女人却仿佛仍待在高雅的化妆台前,描眉,化妆。 惨白的脸颊终于有了血色,女人放下化妆品,拿起仅有的一个皮包,穿上高跟鞋,缓步走出门去。 嘈杂糜乱的大堂有短暂的寂静,男人不怀好意地目光沿着女人旗袍下的曲线凝视着。 老鸨子皱着眉头:“就给你一天假,还打扮成这副狐媚子模样,真是天生不安分的。” 女人恍若未闻,一步一步朝门口走。 “这不是沈太太吗,怎么沦落到咱们这下等地界儿了?”有人认出她来,调笑着上前。 女人没有理会来人,安静地绕过了他,走到门口。 身边无数风言风语声响起:“什么沈太太,现在可是咱们这野堂子的头牌!” “那沈二少就不管他这前妻了?” “管她做什么?做尽了自甘下贱的事儿,还不安分地想勾引沈先生呢,说不定现在在这种地儿正合她心意……” “沈先生?!那不是沈二少的兄长?” “今天沈二少和楚小姐订婚,这女人打扮成这样,不会还不死心吧?” “哈哈,天上的白云和地沟里的烂泥,傻子才会选烂泥吧……” 女人的身子微顿,好一会儿,迈出门槛。 却在继续前行时,步伐停住。 她低头,看着踩进泥浆里的高跟鞋,良久抬起头望着仿佛永远望不到尽头的寒酸肮脏的巷子。 在这一瞬,突然认清了什么是云泥之别。 申城第一名门沈家,不论是沈先生,还是沈聿,和低级妓院的女人,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 前者云,后者泥。 女人自嘲一笑,走出巷子,拦下一辆黄包车:“去江边……” 她的话没有说完,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男人,像疯狗一样手中挥舞着锋利的菜刀,身上沾染这浓烈的刺鼻酒臭味:“就是因为你这种女人,害老子散尽家财,妻离子散……” 疯男人死死掐住了她的脖颈:“都是因为你们,贱人……” 男人的另一只手高高举起手中锋利的菜刀,狠狠砍了下来…… 时窈猛地睁开眼睛,急促地呼吸着。 那个疯男人一刀一刀往原主身上砍的剧痛与恐惧,仿佛还残留在她的脑海,过了很久才迟迟散去。 时窈揉了揉眉心,终于有心情打量起自己所处的环境。 一个中西结合的卧房,西式的复古吊灯、穿衣镜和地毯,中式的木雕衣柜门窗,精致地融合在一起,透着说不出的和谐。 而这个时代,也和这间屋子一样,新旧思潮摩擦碰撞,中西方文化融合贯通。 满目疮痍之下,是各地的军阀割据与有志之士的振臂呐喊。 一个很像民国的架空时代。 原主所在的申城是一座繁华的城市,十里洋场,灯红酒绿。 只是这一切,和原主并没有多大关系。 原主的母亲是百乐门的一名歌女,生得妩媚动人,可在这样的乱世里,美貌只是累赘。 原主母亲被一个男人欺骗后,怀了原主,大概也是因为这张脸,原主的母亲并没有被赶出舞厅。 原主出生在这个醉生梦死的娱乐场所中,每天看着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在这里来来往往、一掷千金。 心中暗叹着,有钱真好。 直到十二岁那年,原主的母亲生了一场重病,大概因为年老色衰,舞厅老板放弃了原主母亲,不久后,原主的母亲撒手人寰。 原主为母亲收拾遗物时,看见了百乐门的舞台上,另一个更年轻貌美的女子取代了母亲站在麦克风前,唱着一首天涯歌女。 那时原主便知道了,有钱有势的人,命才值钱。 而母亲和她这样的人,死了也有更多人前仆后继地代替。 原主开始向往那些富丽堂皇的生活,想要往上爬。 也是在她被赶出舞厅时,她捡到了半块环形玉佩,玉是上好的玉,卖了能值不少钱,够她生活好一阵子。 可原主没有卖。 半块玉佩被人用上好的金丝线串起,更像是一场约定,而且……是有钱人的约定。 于是原主将玉佩时时刻刻戴在身上,哪怕是沦落到乞讨为生时,也从不离身。 直到十八岁这年,原主被一辆小汽车拦下,从车上下来了一个英俊风流的男人。 男人穿着白衬衫与西装马甲,望着她手中的玉佩:“真是有缘,一回国我们就遇见了!” 周围人唤他:沈二少。 沈家二少爷,沈聿,一个多情的文人。 原主思索了几秒钟,故作疑惑。 沈聿很快掏出了另一半玉佩。 原来,当年沈聿和玉佩的主人曾经一起被沈家的对头李家人绑架过,二人相互鼓励,彼此安慰,脱险时,沈聿打碎了从小戴在身上的玉佩,以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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