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,又说,“但如果要我去过他们那样的生活,我应该也不会开心的。” 其实他能这么轻松地聊到未来,也算是一种自由了——余昧默默想着,问道:“那你以后想做什么?” “应该还是继续学计算机吧,写程序挺有意思的,虽然有时候运转起来驴唇不对马嘴,”余煦顿了顿,语气平常地转向他,“哥,那你呢,有想过以后不唱歌了,要干点儿什么吗?” 他们都心照不宣地避开了死亡,似乎只是在谈论一种平行的假设。 余昧垂下眼,思考片刻,给了他一个采访时通用的答案:“可能会去国外旅游,多走走看看。” 余煦却似乎很感兴趣:“想去哪里?” “……北极,极圈附近,或者雪山,”余昧看了一眼昏暗的海,继续道,“夏威夷也不错。” 他其实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,只是早年还没想着寻死,只想逃出这个圈子,去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,就模糊地想到了出国旅游。 攻略倒是做过一些,现在也不知道去了哪里,大概是搬家时和杂物一起丢掉了。 余煦安静了一会儿,似乎在思考旅行的可能性,半晌才抬起头,看着他道:“那以后一起去旅游吧——等我毕业,或者放暑假,好吗?” 眼里带着诚恳的祈求意味,像叼来玩具的小狗。 听出他的言外之意,余昧垂着眼,屈起手指,轻轻弹了一下那只装汽水的玻璃瓶,不置可否:“到时候再说吧。” 玻璃瓶发出清脆的响动,是个高八度的“do”音。 海岛没有城市的车水马龙,入夜似乎也更早,没过多久那些小摊就开始收摊了,灯也一盏盏暗下来。 没了白炽灯泡,岛中央只剩下昏暗的路灯,还有码头那边遥远的一点光。 离最后一班船开的时间还有一会儿,他们站起身,打算慢慢地原路返回。 走到一半时余煦却被什么东西吸引了,停下脚步,穿过两辆还在收摊的小吃车,走到那片矩形灯带围成的彩色旁。 ——是几台抓娃娃机,涂料都锈花了,居然还在运转。 也没人管,里面的毛绒玩具都过时了,五颜六色做工粗糙,一看就是哄小孩子开心的。 他看了一会儿机身上贴的字,又折回余昧身边,请示道:“我想试试看。” 余昧没想到他会被这种东西吸引,不自觉地弯了弯嘴角:“嗯,可以。” 余煦小小地欢呼了一声,去找隔壁还没收摊的老板娘换零钱——换了十个硬币,一元一次,浅尝辄止。 余昧对抓娃娃没什么兴趣,在附近找了个位置坐下,看他被那些霓虹灯带围住,白T上映出跳跃的彩光,又觉得很有意思。 可能是余煦太懂事,又早早学会了独立生活,余昧经常会忘记他才十九岁。 有个说法是人受到重大心理创伤后,会永远停留在那个年纪——从这个角度上说,余煦的心理年龄甚至只有九岁。 这个九岁的小朋友会给他做饭,比医生更注重他的健康和生活习惯,接收他逃逸的负面情绪,像上天看不过他孤独颠沛的前半生,在他十八岁那年施舍给他的礼物。 他看着余煦专注的侧脸,又没由来地想,也许更像一只闯进他黑白世界里的小动物。 小动物只剩下最后一个硬币了,投进去之后绕着玻璃来来回回观察了半天,才终于有把握了似的,回到按钮前下爪子。 也不知道是他运气好,还是这台娃娃机被搁置太久、已经积攒到了不得不出货的轮数,这一次机械爪居然没有半途松开,平稳地抓起一只玩偶,运送到了出口处。 余煦欢呼一声,下意识惊喜地回过头,眼睛亮晶晶的。 视线相接的那一瞬,余昧才意识到自己看着他出了半天的神——他毫无防备,猝然跌进那片亮晶晶的星海里,心跳居然罕见地乱了一拍。 但他掩饰得很好,隔了一段距离,余煦似乎也没有察觉,献宝似的把战利品拿过来给他看。 是只通体棕黑的泰迪熊,一眼看过去都找不到眼睛,身上穿着蓝粉条纹的毛毡衣服,丑萌丑萌的,算是那堆玩偶里最顺眼的一只了。 余昧接过他的战利品,翻来覆去端详了一会儿,找不出什么夸赞的词,只能点点头,道:“大小正好,带回去给小蘑玩吧。” 余煦点点头,还是笑着,也没说什么,看了眼时间发现不早了,就催他往码头走。 ——至于后来这只有点难看的玩偶为什么出现在他的行李箱里,甚至挂在了他随身会带的小包上,他也不太想追究了。 作者有话说: 七夕快乐 第35章 撞破 巡演最终定在十月底到十二月中,从他们所在的地方一路沿海北上,途经七个城市,一站一停。 余昧是凌晨走的,出门之前犹豫了一下,还是没去打扰余煦睡觉。 他并没有提前告诉余煦自己什么时候走,怕小孩又像替他收拾行李时那样,露出那副舍不得他又强颜欢笑的模样来,怪可怜的。 结果余煦像有心灵感应似的,居然先他一步开门出来了,身上还穿着睡衣,睡眼惺忪地走过来抱了他一下。 “注意安全,照顾好自己,”小狗把脸埋进他肩窝里蹭蹭,身体很暖,带着好闻的牛奶味道,像成精的空调被主动往他身上裹,“我会想你的……” 最后几个字又低又软,像无意识的撒娇。 那之后就开始异地了。 余煦照常上课,放学回家喂猫,时不时在手机上刷刷Echo演唱会的消息。 他们社团内部有个Echo的小型粉丝团,其中几个人大三没课了,就能去看工作日晚上的演唱会,也会在群里分享些“一线repo”。 像是余昧今天用了哪把琴,什么造型,唱了哪些歌——中间掺着照片和视频,被他一一保存下来,反复欣赏。 他知道余昧很忙,在一个场馆往往要连续演五到七场,加上排练和做妆造,可能也不剩多少休息的时间,便也很少发消息去打扰。 倒是向蝶知道他心里挂念,有时候会发点和余昧相关的东西给他,像是大明星晚饭吃了什么,有没有睡满六个小时,让他再坚持一下,“小别胜新婚嘛”。 胜不胜新婚的他不知道,反正他对时间的概念已经从“距离余昧回家还有几个小时”变成了“距离去看余昧的演唱会还有几天”。 ——三天后那块无形的倒计时牌终于翻到“0”,他熬完最后一节英语课,带着相机和身份证去了火车站。 他追演唱会的流程很朴素,提前抢票,进场,看完演唱会就去附近找个青旅凑合一晚,第二天坐凌晨的高铁回家。 有时候看的是晚场,接近零点才结束,就直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