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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39(1 / 1)

蔓就只好拜托隔壁的李嫂子帮忙来喂猫。 母猫和小猫都需要营养,她叮嘱着李嫂子,这段时间她们家送来的牛奶都给母猫喝,还有一些肉干和馒头,时蔓也都把票和钱准备好,交给李嫂子。 当然,她不忘分一部分给李嫂子作为感谢。 李嫂子啧啧称奇,蹲下来探头往窝里看那母猫和三只小猫,“小蔓,你这也太心善了,你家这野猫养得比我儿子还金贵了,他们几个加起来才能喝一瓶牛奶呢。” 时蔓笑笑,“没办法,这不它刚下了崽,需要特殊照顾。” 李嫂子还是一脸心疼,“这牛奶多稀缺啊,我看给它拌的米糊糊就顶好了。” “没关系,反正我和凌振不在家,这牛奶放着也没人喝,就给它们吃吧。”时蔓望着母猫小猫露出柔软笑意,“能到我们家来,也是有缘。” 李嫂子见劝不动时蔓,只好探口气,还是皱眉看看那空牛奶的瓶子,又看看猫。 …… 交代好李嫂子,凌振又提着一大包衣服把时蔓送到了部队的招待所。 他明天就去申请任务,虽然其他人都抢着去,但只要凌振申请,那这个任务肯定是他的。 没其他原因,就因为任务地点在荒原森林里,这是凌振的主场。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样的环境,也没有人比他更加如鱼得水。 所以,时蔓知道凌振明天会走,送了他一句关心,“注意安全。” 很随意简单的四个字,凌振却听得瞳眸放大,很认真地盯着时蔓,似乎恨不得她将这四个字给他别到脑门上。 只可惜时蔓没有再说别的,凌振站得笔直,仿佛被人按下了录音机的暂停键,一直望着时蔓,直到她的背影消失不见,他才垂下眼,转身离开。 …… 果然第二天时蔓就收到凌振托人捎来的信,任务他接下了,不知道要去多久。 具体任务内容他当然也不能说,但从他的字里行间能看出来,这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。 时蔓认真看了一遍,将信收起,还没来得及起身,就见黎兰乐团的翻译过来,“蔓蔓姐,他们又要我来办出入证了。” “没问题。”时蔓没犹豫,直接就从抽屉里拿出空白的证明纸张,开始填写。 一边写,她一边问:“又要去逛京北城?” “嗯,景点差不多都快逛完了。”翻译看看四周,压低声音无奈地说,“每回都要去那个安民巷,人家根本不给开门。” “安民巷?”时蔓笔尖一顿,脱口而出,“安民巷102号?” 翻译愣住,“蔓蔓姐,你怎么知道?他们告诉你了?” “……没有。”时蔓忽然一言难尽。 安民巷102号,是伍万的家庭住址啊。 几乎没几个人知道,但不清楚那几个黎兰人是怎么打听到的,难怪那么神秘兮兮。 时蔓无奈地抵了下眉,想找伍万,直接找她呗,干嘛这么费劲,连门都敲不开。 翻译还在抱怨她的腿都跟着跑细了,时蔓拍拍她的肩膀,“你告诉他们,别去了,就是坚持三百六十五天去敲门,人家也不会开门的。” “蔓蔓姐,那里面是谁啊,这么难见吗?”翻译微张着嘴,很难想象,这些可是全世界都富有盛名的黎兰乐团。 时蔓解释,“那里面的人,不在意这些。” 因为翻译不知道住的人是伍万,不然她应该就知道为什么了。 伍万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古怪,要是他看对了眼的,当成了自己人,那就掏心掏肺对人家好。 但要是陌生人,那伍万简直比石头还要硬,管他是谁都油盐不进。 可惜,翻译的话并没有被黎兰乐团的几个人听进去,他们仍然执意出去拜访,最后到了吃晚饭的时候,又跟霜打的茄子似的回来。 时蔓耸耸肩,再次让翻译劝告,不要白费力气,不如留在文工团里,利用白天的时间多交流一下。 只不过黎兰乐团的几个人也很固执,什么都不听,第二天、第三天还在坚持。 …… 时蔓没回家的这几天,也还是很惦记家里的母猫和小猫崽。 好在李嫂子空闲的时候来了一趟,告诉她一切都好好的,时蔓这才放了心。 李嫂子见时蔓这么牵挂,回到家吃晚饭的时候,也忍不住和丈夫唠叨这事儿。 李广元正看着报纸,听到李嫂子嘟囔这事,他摇头叹气道:“我早劝了凌振,时蔓那样的女人当赏花看看可以,娶回来根本过不了日子。” 都是邻居,他又和凌振走得近,所以对时蔓的不少事都有所耳闻,也很不认同。 吃饭的时候,李广元在饭桌上开始隔空“批判”起时蔓,借此教育李嫂子。 “一个女人,最重要的就是相夫教子,把家里的一大摊子事弄好,男人才能安心工作忙事业。” 李嫂子点点头,她没文化,只知道她家男人厉害,说什么都对。 李广元指了指隔壁,“你以后少和那个时蔓来往,实在不贤惠,会把你带坏。你看这都结婚了,她不赶紧给凌振生个大胖小子,反倒搬到文工团去招待什么乐团了,你说这像话不?” 李嫂子老老实实坐着,饭碗放到一边,听着李广元给她“上课”。 “女人的职责是什么?”李广元考她。 “生孩子、养孩子,伺候一家老小。”李嫂子已经听李广元说过很多遍了。 “不错。”李广元点头道,“女人这辈子最大的成就,就是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丈夫出息,儿子孝顺,这多好。” 他又瞥一眼不远处的小洋楼,“你看看那边,这么晚都黑灯瞎火的,这哪像一个家的样子。她在文工团那就是瞎忙活,累死累活也混不上一个副团长,还不如回来经营好她的小家庭。” “还有那野猫。”李广元皱起眉头,“养了有什么用。它等你老了能孝顺你?简直是在浪费粮食!你说像话不?” 最后李广元总结,“养什么都不如养儿子好。” 李嫂子反正李广元说什么都点头赞同,“当家的,你说得对,我什么都听你的。” “嗯。”李广元想了想,“凌振的确是个好小伙子,可惜就是挑媳妇儿的眼光不太好,娶了这个女人,我看他的前途都毁了大半。” 李嫂子心有余悸地拍拍胸脯,“那我前段日子和时蔓走得可近咧!幸好最近她不在家,我以后少和她说话!” “很好,你有这个觉悟,就是在进步了。”李广元打量着李嫂子,“还有,你这头上系的什么,丑死了,赶紧取下来。” 李嫂子一摸,“呀,这是小蔓、哦不,时蔓送给我的,我一直觉得好看,就戴着。” “你一个农村妇女,戴这么鲜艳的做什么?都这个岁数了还打扮,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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