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话很可爱,丝毫没有架子。此时他好远就看到沈淳走过来,笑得更甜了,她喊道:“沈淳!” 沈淳朝她点了点头:“早。” “我们这次的辩题很有意思哦,你等下要去看看吗?” “好啊。” “啊,”尚思梅突然想起了一件事,“对了,我们社团今天新来了位很帅的学弟哦。”她俏皮的朝沈淳眨眨眼,“看来我们社团的社草要不保了哦~” 沈淳对这种事情兴趣不大,他点点头回答:“嗯,时间长了难免会审美疲劳,偶尔换换也不错。” 尚思梅:“……” 拜托啊帅哥,是你的社草名誉要不保了啊!你怎么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还这么云淡风轻啊! 沈淳从他们几个的小组房间里拿了社友拜托他的演讲稿,关上门往左廊外走。 整个校园的广播里回荡着洋溢青春的歌曲,沈淳听过很多次,他忍不住跟着哼起了旋律。 “*躺在你学校的操场看星空* *教室里的灯还亮着你没走* *记得我写给你的情书* *都什么年代了* *到现在我还在写着*” 这天的微风刚好,风穿过少年的发丝和衣摆,牵动着他往前看。 遥遥地望过去,一个熟悉的人正在朝他走来,对着他笑。 秦奕手里拿着一沓稿子,朝他笑着道:“学长,参加辩论赛吗?” 沈淳那一刻的感觉说不上来,只觉得眼眶酸酸的,但更多的是无法述之于口的喜悦。 他在原地沉默了两秒,答:“当然参加啊。” “打你电话为什么不接?” 秦奕像变魔术似的,掏出一盒心型的巧克力送给他,“当然不是不接了,这不刚刚才报名上你们社团,手机没在身边。” “学长,以后,请多关照啊。”秦奕笑着认真的道。 沈淳参加的那场辩论赛,秦奕是正方,他是反方。辩题是“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”。 那一次,沈淳第一次输了,他被对方的话讲得哑口无言。 但…… 沈淳突然笑了。 他输给秦奕心甘情愿。因为,在他的心中,秦奕的选择,亦是他的选择。作为反方,他甚至可以主动认输。 夏日的年少心动疯长,秦奕终于走进了他所幻想过无数次的那个人的世界。 沈淳望向身边的人,思绪又回到了最难捱的那一年。 隔着402.3公里的距离,思念仿佛被无限拉长。 秦奕总是会拍照给他,带他看静安街的火红枫落叶,乌衣巷的雪。 他说,沈淳,奔跑吧,你要永远朝前走。 我们生于吵嚷的人世间,长满青苔的最狭隘的地方,命运是不幸的,却又是公平的。而我最幸运的事情,可能就是遇到了你。 你还记得…巷子里那颗银杏树下的那面斑驳的墙吗? 你总怪我爱在那里乱涂乱画,可我在上面写满了你的名字。 你要如皎皎天上月,我想当永远追逐你的星星。 可我有时候也会想,月亮会奔我而来吗? 会的。 一定会的。 我们终得以撕开命运不公的小巷,窥见天光。 秋日将一切染成昏黄,枫叶火红,少年明朗。 秦奕在静谧的树荫下拉起沈淳的手,枫叶簌簌落下,遮掩了他所吻过的秋色。 “沈淳,这次,我追上你了。” **——乌衣巷(完)——** 第5章 1.第一朵桔梗 **桔梗之后** 偏执忠犬X温柔画师 *-他说,桔梗之后,你会记住我。* 黑历史,报看。 BE,还算甜(?) —— 1. “嗯,好的,您的档期排到两星期之后,到时我会找您联系的,这样可以吗?” 谢锦初不急不徐的和别人通着话,嗓音温柔有礼,让人如沐春风。 “……嗯,我明白,到时会发给您的。” “好的,再见。” 交代完了单主,谢锦初一下倒在椅子上,深呼一口气,拿着画笔随意在手中转了两圈。 他又开始发愁了。 前天的单主找他约稿,到今天一笔都还没画,明天都要交稿了。 明天还有课程,看来今天晚上得加班补了,得赶快出门找找灵感。 谢锦初现在在上大三,父母在一次意外变故中双双早逝,留下一个独子。他原本是家里最受宠的独苗苗,却一夜间沦为无人问津的人。 好在谢锦初学习不错,在大学里可以赚些奖学金,又兼了两个副业,之前是给一名初中生补课,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辞退了。他绘画特长不错,现在在当画师,晚上或周末有空的时候去奶茶店兼职,也算是能养活自己。 2. 他换好鞋,准备出门转转找些灵感,顺便拿下快递。 正值夏季,他穿了件简单的白衬衫,标配的有些泛白的牛仔裤。兴许是懒得换,白色的衣角上还沾着些颜料,却丝毫不显得突兀。 他去周围的公园转了一圈,人很多,大多是出来散步放松的。夏风吹过湖面,荡起层层涟漪,骄阳反射的光线波光粼粼。 单主约稿的是风景画,谢锦初比较擅长画人物,对于风景却没有更深层次的考究,胡乱搜刮了一圈,心里倒也算是有了个雏形。 逛了一圈后,他去离家不远的超市里购买了一些需要的东西。 看到货架上新上新的黄瓜和小番茄,他毫不犹豫的拿袋子装了一些。 嗯,医生说要多吃水果蔬菜。 3. “你好,我来取下快递。” 今天小区物业值班的是个年轻人,20多岁,看样子正抱着手机打游戏,他朝来人看了一眼,随口道,“嗯,里面拿吧。” 谢锦初从门口进来,在一堆大箱子中挑挑拣拣,终于找到了自己的。 他吹一口气,轻轻拍拍上面今天刚落上的灰,冲物业员告了个别,抱着箱子往回走了。 坐上电梯后,他按下自己家的楼层。电梯缓缓上升。 “叮——”电梯门开了。 推开家里的门,谢锦初将箱子一股脑儿放到桌子上,拍了拍手,算是大功告成。 他喜欢画画,非常喜欢。也经常用自己兼职赚的零花钱网购一些绘画工具之类的。上次约稿买的触屏笔不好用,便又新买了一个,有时还喜欢画画素描,家里的画板堆了一堆。 他自己手头的钱并不富裕,但对于绘画方面从来不吝啬。没办法,热爱不是能用金钱衡量的。 卧室窗台的阳光洒落一地,青年安静的坐在一旁,清瘦的手指拿着笔在平板上涂画修改。他脖颈修长,在阳光下更显白皙,后背的肩胛骨在白T恤下若隐若现。 4. 自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