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真是个没救的笨蛋。”
我沉默一秒,奋起抗争:“你说谁呢?”
里包恩:“谁应了就是说谁。”
我:“我不洗碗了。”
里包恩:“哦,叫史卡鲁去洗就行。”
我:“喂。”先不说你欺负他了,那孩子会不会把盘子洗砸了都是个问题吧。
扭头一看,睡得一头紫发乱糟糟的小屁孩还在睡梦里浑然不觉地傻笑。我可不打算雇这家伙当家政。于是只暂时把碗碟放进洗碗池,准备上班。
由于早起了一些,通勤时间还有点宽裕。
我正换好鞋,站在玄关边低头翻着手机里的信息。余光瞥见里包恩跟来的身影,便目不斜视地摸到门把手,推开门。
早晨饱含着清爽凉意的微风顺势拂过门槛,同时送来的,还有远处偶尔传来的自行车车铃的叮当轻响。
还没收起手机,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蓦地从身侧伸来,把我的领带捞到掌心。
“嗯?怎么……”
我一怔,就在问话的功夫里,保镖手法熟练地替我把先前没打好的领带推紧。旋即又抬起手,很轻地捋了捋我额前的碎发,才率先一步迈出玄关,说着:“走了。”
呆了两秒回过神,我下意识摸了摸头发。
很乱吗?
但明显不是想这个的时候。我收了手机,提起公文包关上门,“等等我。”
走没两步的男人停下来,插着衣兜回过头。
天气渐凉后,里包恩也没有只穿原来那三件套。今天在铁打不动的西装外,还套了件深咖色的双排扣大衣,版型合身挺括,衣角利落地垂至膝盖。它尽职尽责地把西洋杀手挺拔的身材衬得更修长。
尤其还戴了礼帽,我觉得他穿得的确很符合影视剧里关于黑手党的着装印象——换一顶报童帽,再戴双手套,基本就能cos剃刀党。
乍一看有点惹眼,但这里是东京,什么人都有。
心想应该不至于太引人瞩目,我只是语气调侃地随口说他这样穿挺帅的。里包恩则一脸“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本人帅呆了”的模样,哼笑一声,顺手把我的包拎了过去。
我对于他构成事实的自信表示了纵容与一点无语。和保镖一面互呛一面并肩出行。
只不过,我又犯了个失误:
错估了里包恩这个显眼包吸引眼球的程度。